第二百三十九章 学派-《东京大律师:开局律所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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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即,宫川又转身看向桌面的另一个笔记本。上面的笔记本密密麻麻贴着各种打印下来的网页裁减的纸条。这是此前宫川按照北原的安排,对这个桉件的法官资料及履历进行收集的撑过。

    “这个桉件的裁判长川田法官是……是……是朝仓彦的博士生!”宫川声音有些颤抖地说道。

    “嗯。”北原轻轻地点了点头。

    命运有时候就是如此的无情和玩笑。

    马上就在意想不到之处,开始捉弄了人间。

    在之前的藤村点校抄袭一桉中,裁判长高梨法官即是宇都宫的修士生。曾经这样的巧合,竟然又在这个桉件中,再度发生了一遍。

    《大明第一臣》

    然而,眼下的情况要更加糟糕,相比于修士生而言,博士生与导师之间的关系显然要更加紧密。

    北原拿起桌面上的那本笔记本,开始阅读起关于川田法官的资料。川田是朝仓彦行政法专攻的博士生。攻读博士期间,就已经在知名期刊上能够独立发表文章,同时还与朝仓彦合作多篇论文及科研项目。川田法官在学术观点上紧紧追随其导师,可以说是极为忠诚。

    在东洋行政法学界,有两大学派互相对立。其中一派以英吉利行政法学为代表的,倡导行政法之目标在于制约权力,保障私权。另一派则以德意志行政法学为代表的功能主义观念,主张现代行政法的主要目标在于保障国家发挥管理、调控之功能。而从德意志留洋归来的朝仓彦自然就是后者学派之领袖。

    毫无疑问,持有功能主义法学观念的法官,会更加注重判决带来的实际效果。他们更加关注法律是否束缚了国家权力的手脚,使之不能发挥作用,而不是去关注国家是否必须一丝不苟地严格依照法律行政。

    对于“鸡毛蒜皮”的违法行为,功能主义观念的法官,更加倾向于放过一马。就这类型的法官而言,作出一个桉件的判决,更加接近于是预先设想好一个结果,再从法律中寻找依据。而不是先从法律中寻找好依据,再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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