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三章 声明-《东京大律师:开局律所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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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要被对方乱了阵脚。”朝仓彦继续道,“对方只要输了一处,就全盘皆输。无论形势怎样地变化,最终还是有利于我们。”

    竹泽听到朝仓彦的话语,焦急的神情舒缓了一下。是的,不管怎样,优势还是在自己这边,绝对不要被对方那位律师给唬住了。

    “接下来,就让我来吧。”朝仓彦的声音响起道。

    这位大权威,终于将再次亲自下场。

    北原观察着庭审局面的一举一动,见到朝仓彦和竹泽交头接耳了一番,他知道那位大权威又要再度出马了。这位自始至终在庭审里仅凭缪缪数语就能压制全场的人物,将再次亲自出手。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感受了对手的压迫感和那种命悬一线的危险,北原的嘴角微微翘起,像是一头法律怪物,再次嗅到了战场上的鲜血,而兴奋不已。

    “裁判长。”朝仓彦缓缓起身。

    这位身材并不高大的学者,言语之间却散发着一种的莫名带有压制的力量。

    朝仓彦开口道:“裁判长。对方称因为原告美希子参与上述被抄袭论文的写作,因此就有权,或者至少在某种程度上可以使用这一成果。然而,我想提醒法庭需要注意的是,即便原告美希子的确在某种程度上享有所谓的‘使用权’,但是享有‘使用权’与不加引用地使用在先发表的成果,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

    朝仓彦重重地强调了一下“使用在先发表的成果”这句话。

    “根本的问题不在于涉案被抄袭的论文究竟由谁所参与。”朝仓彦继续道,“根本问题是在于本案的原告美希子,使用在先发表的成果,是否符合有关的学术界相应规范。这才是界定美希子行为性质的关键因素。”

    “事实上,只要是不加引用的使用了在先发表的成果,相关的行为就违反了学术界的有关规范,并构成学术不端。原告代理人方才举证证明美希子曾参与了相关工作。然而,这些证据不仅不能证明美希子行为的性质程度较轻,相反这些证据还表明了原告美希子已经知晓了相关论文部分已经属于在先发表的成果。美希子明知道这些部分属于过去科研项目的研究成果,但是仍然故意不添加引用标识,这只能更进一步证明了原告美希子具有实施抄袭行为的主观故意!”

    朝仓彦的声音愈加凌厉起来。

    其推理论述环环相扣,剑剑直指要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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